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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你评评理,粮站那个老板,他收了我10元钱,结果没修好我三轮车的喇叭。”近日,一名老汉来到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社坛公巡中队,吵着找警察主持公道。
值班民警看见这名老汉满脸通红站在营区门口,嘴里还嘟嘟囔囔地。民警一靠近老汉,便闻到他身上有股浓烈酒气。民警得知他是骑着三轮车来赶集后,随即对这名老汉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0mg/100ml,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这名老汉姓蒋,当天早上他到仁沙镇赶集。在吃早饭时,他与表哥喝了一杯白酒,后返回社坛镇粮站时,他想起修车师傅收了钱还没修好三轮车喇叭,便找修车师傅商量退款一事,结果老板让他找交(巡)警去协调此事。
经核查,民警发现蒋某除了酒后驾车,还存在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巡警大队依法对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未取得对应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同时,民警主动找到修车师傅出面帮忙协调,经过民警不懈努力,最终成功协调了退款一事。
丰都警方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一次酒驾终生后悔,酒驾的后果谁都无法预估,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通讯员 舒肖鹏)
来源:平安丰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