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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划定名山街道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丰都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3日12时起,对名山街道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一、名山街道花园社区117号3单元
1.区域内人员“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防止人员外出流动,严格做到足不出户。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社区协调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4.每天上午、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监测和症状问询,填写健康监测登记表。
5.在实施管控后于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
6.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7.11月10日14时以来离开上述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8.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名山街道花园社区117号1单元
1.区域内人员“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在实施管控后连续3天开展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其余场所暂停营业。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4.11月10日14时以来离开上述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5.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丰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丰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