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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划定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丰都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8日16时起,对三合街道平都东路社区商业二路63—95号(单号门面)、商业二路42—50号(双号门面)、商业二路40号门面、商业二路38号、38号附1号附2号、商业二路97号1—3单元区域实施临时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一、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二、临时管控后连续3天开展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三、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其余场所暂停营业。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四、11月7日17时30分以来离开上述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五、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丰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丰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