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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法说身边事,普法村村响,各位听众大家好,这里是由丰都县司法局、丰都县普法办联合推出的《“法”说身边事儿》普法广播节目。我是主持人小丰。
主持人:近年来,诈骗犯罪猖獗,不少犯罪分子利用微信网络、短信电话等途径骗取他人财物,极大地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本期节目我们邀请到丰都县检察院检察长冯兵,通过案例讲解,带大家了解诈骗罪的知识点。欢迎!
冯兵检察长: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冯检察长,现在不法分子诈骗理由多种多样,冒充领导、公检法、谈恋爱,冒充孩子老师、家长,编造出车祸、住院等等,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我们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还遇到过什么诈骗幌子呢?
冯兵检察长:我院办过一起案件,犯罪分子余某某通过微信公开发布谎称自己有渠道可以帮他人办理公租房,不用排队、不用摇号,只需缴纳一定费用就一定能帮忙办下来,骗取潘某某等19人共计人民币20万元。
主持人:哦?公租房都是通过电子摇号方式实现申请人和房源的随机匹配,余某某利用市民求租心切的心理,居然引诱了19人受骗!那法律最后如何惩处余某某的呢?
冯兵检察长:我院起诉后,法院审理认为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网络等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2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判决余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主持人:您刚刚提到余某某诈骗20万元,算是数额巨大,想必有的听众朋友想了解,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
冯兵检察长: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结合我们重庆的情况来说,诈骗价值5000元(电信网络诈骗3000元)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主持人:看来法律对诈骗罪的惩处力度还是很大的,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要企图通过不法手段获取利益。那刚刚提到电信诈骗金额在3000元以下,没有达到立案标准,是不是意味着不会被惩处呢?
冯兵检察长:这里有必要警醒不法分子啊,即使诈骗金额没有达到立案标准,但只要存在诈骗行为,警方都会调查处理,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不要以为诈骗金额小,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广大群众也要有正确认识,即使被骗金额小,也要第一时间报警,及时保存好并提供相关证据,必要时联系银行、微信或者支付宝客服寻求帮助,同时协助警方全面精准打击诈骗犯罪!
主持人:是的,如果遭遇诈骗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更重要的是,大家也要提高警惕,严防诈骗犯罪。说到这里,冯检察长,您对预防诈骗有哪些建议呢?
冯兵检察长:第一要认准官方渠道,凡是陌生电话都不能轻信,陌生链接都不要点击,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只会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求证请认准“110”。记得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可以大大降低受骗的风险。第二要多方核实,如果遇到声称家人受伤、急需转账等紧急情况,要联系家人、附近亲友、医院等进一步核实。第三要保持理性,世上不会有天上掉馅饼的事,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而丢了大钱。万变不离其宗,诈骗都是奔着你的“钱”来的,凡是涉及钱财的一定要长个心眼。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冯兵检察长今天的参与,本期节目到此结束,感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期再接着“法”说身边事儿!
来源:丰都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玉婷
责编:段 敏
审核:李永生 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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