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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新丰富普法形式,深入推进“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县融媒体中心联合12家司法、执法部门以“创新+品牌”模式精心谋划打造《“法”说身边事儿》普法短视频系列栏目。
视频剧情大都是由丰都县真实发生的典型案例改编,演员多为执法、司法部的小伙伴担任,赶紧戳视频,咱们“法”说身边事儿!
本期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案例
近日,在公司办公室里,职工A(老杨)说:“给你们说,昨天我在那个税务软件上退了几百块钱的税,你退了多少?”职工B说:“啊?退税,我怎么还要补一千多?”职工C对老杨说:“老杨,你看我这个显示要补税,还要补一千多,你教我弄一下。”
职工A看了看说到:“其实我也不太懂,昨天都是我一个朋友帮我操作的,不然你打个电话70712366,他帮你指导一下好不好?”职工C说:“要得,我看是怎么回事。”说完便拨打了70712366电话。
税务工作人员接通电话说:“您好,欢迎致电丰都县税务局。”职工C说:“你好,请问我们个税清缴的时候,我们同事都要退税,我这个为什么要补税哦?”工作人员回答道:“那您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了吗?”职工C问到:“什么是专项附加扣除?我还没有填过。”
执
法人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由六项增加至七项。
专项附加扣除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相应信息,并且申报方式可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最后,税务人员安排了专人为职工C提供了上门辅导填报,最终完成了职工C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下期预告:
普法短视频:
人行道莫乱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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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丰都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陈俊竹 罗铁成
编辑:李玉婷
责编:段敏
审核:李永生 李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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