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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新丰富普法形式,深入推进“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县融媒体中心联合12家司法、执法部门以“创新+品牌”模式精心谋划打造《“法”说身边事儿》普法短视频系列栏目。
视频剧情大都是由丰都县真实发生的典型案例改编,演员多为执法、司法部的小伙伴担任,赶紧戳视频,咱们“法”说身边事儿!
本期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案例
近日,在某篮球场内,ABCD相约打篮球,在一次抢球过程中,A与B发生碰撞,B被撞倒在地。
第二天,B来到篮球场找到A,对A说:“昨天打篮球把我撞了,手都骨折了,花了1000多你要负责。”A回答到:“我们经常一起打球是不是?那个有时候难免,我也不是故意的,这种情况严格说我是没得好大责任。”
这时候,C走过来说到:“你们莫吵了莫吵了,上次我那个欠条就是没有及时催账,超过看这个诉讼时效,钱都没得到,所以说我专门看了民法典,然后你们今天这个事情就有了这个规定。”
执
法人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这就是《民法典》的“自甘风险”原则。
本案例双方打球过程中,A对B遭受的损害,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因此只能由B自己承担损害责任。C对B拍肩说:“在生活中参与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一定要有那个避险的意识,量力而行。”C又对A说:“多看看民法典,关键时候能帮到你哦!”
下期预告:
普法短视频:
㉒遗失物可以追回吗?
敬请关注!
来源:丰都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陈俊竹 罗铁成
编辑:李玉婷
责编:段敏
审核:李永生 李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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