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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类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获部分资助
12月16日,记者从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会上获悉,新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登记工作已全面启动,7类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获部分资助。
据了解,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20元/人·年,二档695元/人·年。参保对象为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及2022年出生并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
同时,将对特殊困难人员实行分类定额资助,城乡孤儿、特困人员参加一档或二档均按每人每年320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加一档按一档标准的90%(即288元/人·年)资助,参加二档按一档320元/人·年标准资助;城乡重度残疾人员、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民政部门建档其他人员、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参加一档按一档标准的70%(即224元/人·年)资助,参加二档按一档320元/人·年标准资助,超过资助标准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由资助对象自行负担。
针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7类对象,我县全力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在新年度参保中严格落实应保尽保、实施全额资助,让更多困难群众能够“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副县长王瑛透露,我县将通过分析对比数据、核对人员信息、建好工作台账等措施,提升参保缴费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抓紧抓实抓好这一民生实事。
来源:丰都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郎 宵
编辑:李玉婷
责编:段 敏
审核:李永生 李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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